内部管理
北京立德未来助学公益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目的:为加强北京立德未来助学公益基金会(以下基金会)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基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基金会各部门
职责范围: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正确记录相关会计账目,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正确计提折旧;组织并参与基金会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购置拨款、登帐、折旧、报废及拟定处理方案等工作;
行政运营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报废等手续;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盘亏报废,提供盘点报告。
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第二条固定资产定义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低耗用品中,办公家具单价在600元(含600元)以上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计提折旧;单价在600元以下的,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分类 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基金会特点,固定资产可分为以下五类:
Ø 电子设备:电脑,无线路由器,服务器等
Ø 办公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手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
Ø 办公家具: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
Ø 装修改造:办公室装修等费用
Ø 其它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价值核算,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折旧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各类固定资产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算折旧率。
类别 折旧年限
电子设备 3年
办公设备 5年
办公家具 5年
办公室装修改造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装修受益期限与租赁期孰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如有盘盈、盘亏,应当及时查明原因,由使用部门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报经秘书长批准后,在期未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
第七条 其他 对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以及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消耗材料等财产物资,也要分类登记,纳入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有关办法予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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